随便问一个做财务的关于押金的处理,可能他不屑,这有什么难的,提笔一挥(或者是Key IN):
Dr: 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
Cr: 银行/现金
也许过了若干年,人员也换了好几个,这笔当初的押金可能到现在也还没有收回。在很多公司,如果哪天心血来潮,查一下押金的账户,很可能会发现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押金已经收不回,或者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押金了。
那出现这样问题的原因是权责不明。申请押金的相关部门可能事后不管或早抛之脑后,而财务人员,有责任心的,管理好的,每个月在Reconcile的时候可以发现问题去催催相关部门,但是由于大部分经理或领导忽略了这个小账户,所有基本也没有后续。如果该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的,基本不做Reconcile的话,估计问题也无从发现,只等到Auditor来的时候暴露问题了。
那怎样把押金的问题处理好呢?简单来说,申请部门负责,财务部门协助。
首先,押金大致分为这几类:房租押金,政府保证金,其他押金。一般公司房租统一由HR Administration管理,根据需求申请,尤其注意的要索要收据,很多房东或代理在最后退回押金的时候都会看收据,和财务部门确认付款后,根据合同(前提:合同管理)记录好每一笔房租的房东,合同号,押金,租期,租金及付款情况,违约解约处理和最后押金的收回和处理等等并且和财务记录定期核对,建议财务人员在押金的reconciliation上编号,和HR记录一一对应,还有列上**为申请人。其他种类的押金同理操作。
建议:申请人离职的时候,若有其申请过的押金,或收回,或无法收回,经其主管人员和财务主管按责任分担批准处理后(赔偿/公司承担/承担部分),或状态说明,交接给某人,并且由主管人员签字,把信息传递给财务,之后财务相关人员才能在其离职表上签字。这样应该能有效的防止不能追回的押金。